发布时间:2025-04-29 点此:1014次
8月9日,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,留下遗书指认班主委任暴力手段,其爸爸妈妈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凌辱罪、优待被看护人罪一案,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,法院确定被告邹某不构成凌辱罪、优待被看护人罪,宣判被告邹某无罪。男孩父亲张定杰当庭提出上诉。
据此前报导,2021年11月9日,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放学后,在自家小区楼房跳楼自杀,后来其爸爸妈妈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,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。在事发后宽宽爸爸妈妈在检查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,邹某几回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,乃至还揪起学生的脸。
2021年12月,张定杰配偶向九江市濂溪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恳求断定邹某犯凌辱罪,追究其刑事责任,当月中旬,法院立案。2022年7月10日当地教育局通报了对邹某的处理意见。通报指出邹某存在“违规收受服务目标红包礼金,承受服务目标宴请和承受庐山住宿组织等问题”、“屡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、轻视行为等违背师德师风的问题”,给予邹某党内严峻正告处置、下降两个岗位等级处置和调离教育岗位处理。
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,男孩父亲张定杰在承受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说,“被告邹某出庭了,看到她情绪仍旧很固执,没有一点点认罪认罚的情绪,一直在逃避责任,关于此前教育局通报的她讥讽讥讽、凌辱轻视学生的行为拒不承认,并称她这是诙谐式教育,对此我感到十分愤慨。”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徐韶达 视频剪辑 周嘉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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